从历史地位上讲,拉里伯德明显更高一些,到库里的职业生涯还未结束,有机会更进一步。
这种问题还是“悟空回答”官方帐号提出来的!很是无语啊……球队是老板(董事会)的,对老板有帮助就是对球队有帮助!你球员降薪,也就是干同样工作,却少要钱,老板把这省下来的钱,可以去做球队更有益的事情,你说有帮助吗(不要去管什么伯德条款)?是想当今联盟随便找个五个全明星都愿意降薪抱团夺冠(正常情况每个三千万身价,你现在只要两千万或者更少),或许对他们个人荣耀声誉不好,也可能损伤联盟球队利益,损伤其他队员利益。但是对自己球队就会无数冠军记入史册啊,最大利益获得你说有帮助吗?其实巨星降薪抱团,是靠损失联盟利益,其他球员利益来弥补自己球队利益,弥补自己荣誉获得的行为。是以真正巨星是不愿意降薪,要注意职业道德和自己价值的。举个例子,和你同样单位同样工作的人,别人能力比你强大许多,本身可以两万一个月,别人只要五千块就干。现在你本来只值五千块的人,怎么办?如果你不降薪,你能得到老板认可?但是本身的价值就可以值五千,现在却因为那个“人才”降薪而让你的付出的否定了,你怎么想?对这种降薪的人才,怎么看?
nba是一个商业联盟,利益至上是所有球队的追求,所以在某些特定时期,一些球队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去触碰联盟的红线。下面说的这件事情发生在森林狼的身上。乔.史密斯惹的祸乔.斯密斯在1995年的选秀大会上,被勇士队选为状元。虽然在马里兰大学打出过耀眼的赛季,但是在NBA他丢失了自己的光环。在16年的职业生涯中,效力过13支球队。甚至连一次全明星都没进过。直到11年退役他的数据仅为10.9分6.4篮板。实在是和他的状元头衔不匹配。实际上,在生涯的前两个赛季,史密斯打得并不“水”,在代表勇士出战的211场比赛中,场均可以拿到17分8.2篮板,可以说是个冉冉升起的新星。只是,史密斯的运气稍差,在他进入联盟之前的一年,状元“大狗”罗宾逊狮子张口,向雄鹿要了一份13年一亿美元的合同,但是没有成功,最终,雄鹿只给他签了一份10年6815万美元的合同。因为此事,NBA从1995年开始对首轮新秀工资做出了限制,受此影响,史密斯满打满算只得到了3年853万美元的合同。同样是状元,拿的钱比人家少,史密斯肯定是不满意的,所以当勇士开出8000万美元的续约合同时,遭到了他的拒绝。毕竟在他看来,以当时的表现,可以赢得更高的报价。98年史密斯被勇士交易到了76人,在费城打的30场比赛中,他的数据下滑到只有10.3分4.4篮板。99赛季,NBA因为劳资纠纷而停摆,在停摆结束后,史密斯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和森林狼签下了一份1年175万美元的合同。这个合同显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远低于市场价。毕竟对于史密斯这样一个连8000万续约合同都拒绝过的人,给他签175万。不免让人产生怀疑。果不其然,事实证明1年175万美元的合同,只是台面上的。在私底下森林狼和史密斯签了一份秘密协议。协议上讲在史密斯连续3次签下这样的1年低价合同后,森林狼将可以使用“伯德条款”显然这可以让他们超过工资帽续约他。当然史密斯不是白签的,森林狼私底下为他提供了一份8600万美金的的合同。按理说这样的秘密是不会走漏风声的,因为一旦秘密被曝光森林狼包括史密斯本人,都会遭到联盟严重的处罚。但是世事无常,因为经纪人埃里克.弗雷舍和安德鲁.米勒之间产生矛盾。在两人分道扬镳时,米勒带走了史密斯和加内特这两个超级客户,因此弗雷舍非常不爽,与米勒对簿公堂。他俩这一闹,使得公司大量的文件被调查和公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史密斯和森林狼私底下签的秘密合同也被爆了出来。联盟也展开了调查。因此很多人受到牵连,并付出了巨大代价。森林狼因为暗箱操作,被处350万美元的罚款,未来5年的首轮选秀权也被取消(后来联盟恢复了他们03、05年的首轮选秀权)。同时史密斯和森林狼新签的一年合同也宣告作废。另外,森林狼的老板泰勒和运营部副总裁麦克海尔被禁止一年内现场观看和参与狼队的任何比赛。然而面对这一处罚,老板泰勒承认了这份协定,但是他否认了麦克海尔和桑德斯是知情人,麦克海尔本人表示:“我已经四五年没与合同打交道了。不过,据我所知,在NBA里起码有8-10支球队做这样的事,问题在于他们很擅长,而我们被抓了。”这件事发生后,不免让人替森林狼觉得不值,毕竟史密斯总共为森林狼打了4个赛季,场均也只有10.3分6.3篮板。如果换成加内特还值得森林狼这么做,毕竟是联盟巨星。不得不说有时候NBA球队的做法真的让人看不懂。
库里是勇士队的队魂 给顶薪是球队对库里的尊重 加之之前的童工合同 球队给库里两亿工资 合情合理。。库里为什么不适当降薪 可能是两次错失FMVP 想在薪水上找回点面子 毕竟多数球队的老大都是拿顶薪的 像韦德司机这样的还是少数。。杜兰特降薪并不代表他损失很多 只能说损失了薪水 从利益的角度看 广告代言的钱比这多好多 另外降薪能留住夺冠阵容 这样就有机会卫冕甚至建立王朝 王朝建立对杜兰特来说 可比几百万工资重要多了 表面上杜兰特降薪有损失 其实杜兰特是在最大化他的利益 包括杜兰特最最看中的历史地位
你提的问题是不是心理变态,巴不得勇士散呢对不对,结果杜兰特降薪留队是不是气炸了,瞬间受到了99999点暴击。不要慌,起码有一件事你可以放心,就是来年你主子又稳稳预定了总亚军,岂不美哉!
关于NBA的交易否决权,最被熟知的拥有者是科比·布莱恩特和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在詹皇之前就拥有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条款就能以科比的名字来命名。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交易否决权究竟是什么。交易否决权,即No-Traded Clause,简称NTC。球员要获得交易否决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至少在NBA打完8个赛季,至少为签约球队完成4个赛季;签约时,球员必须是非受限自由球员。但这仅仅是充分条件,球员要获得这份全力还必须在和球队的谈判中,在获得球队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将这一条款写入合同中。斯蒂芬·库里和詹姆斯·哈登都是符合拥有这一条款的球员,但在2017-18赛季和球队续约时,他们并没有得到这份权利,由此可见这份权利要获得的难度。事实上,在球员合同中不具备交易否决权时,球员在两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否定”和自己相关交易的:球员合同为1年或者1+1,合同结束后球员具备获得伯德条款资格;通过匹配合同留下的受限制自由球员,在第一年也能否决交易。NBA历史上,第一个拥有交易否决权的不是科比,而是黑曼巴的一生之敌蒂姆·邓肯,2012年7月邓肯和马刺续约时就拥有了交易否决权。科比甚至不是第二个,加内特2012年和凯尔特人签约时也拥有了交易否决权,科比是第三个拥有这一权利的球员。詹姆斯是现役获得交易否决权最晚的球员,2016年帮助球队夺冠后,詹姆斯续约时获得了这一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