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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boyant style,个性张扬的风格,指其个人的做事风格.
Former basketball star Denis Rodman has shown off his basketball skills and flamboyant style to North Korea.
前篮球明星罗德曼在被朝鲜显示了他的篮球技巧和张扬的个性.
再问: 字典里没有这层意思呢,是想象出来的吗。。。
再答: 晕,咋会没有呢?你那个字典咋解释的? flamboyant,个性张扬的
姚明在朝鲜非常的火。姚明年轻时作为美国篮球职业比赛的休斯顿火箭队球员,名声响彻全世界,被誉为中国的小长城。姚明先生这一生的名誉可谓是受人尊敬。退役后也是进入了美国篮球职业比赛的名人堂,能进入名人堂的球员都是球队中的明星球员,人气是非常火爆的存在。
没有钱就来中国踢、中国可以给高价、而且对中国足球的帮助应该也不少,不过估计人家看不上、、
“大花虫”罗德曼,再战江湖的话,会是NBA乖乖仔们的噩梦。首先,罗德曼登录NBA的时候,就已经25岁,1986年第2轮第3顺位(总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他被当做小前锋来使用的,在拥有比尔·兰比尔,伊赛亚·托马斯,维尼·约翰逊的底特律坏小子军团中,罗德曼根本排不上号。在大哥哥眼中,他才是乖乖仔。罗德曼天生展示出来的天赋是对进攻毫无欲望,逐渐培养出了防守欲望,曾记得灌篮高手中常说的一句话“得篮板者,得天下”,不知道这句话是谁喊出来,但是罗德曼是将这句话发扬光大的球员。可以确认的是,灌篮高手中的樱木花道原型,就是参照罗德曼,两人号码都是相同的10号(罗德曼在活塞时期的号码就是10号)。罗德曼在NBA效力14个赛季,场均总共出场911场,首发573场,在场均31.7分钟时间内,只能得7.3分,怒摘13.1篮板。职业生涯前4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上过10个,后面的10个赛季,场均篮板没有低于过11个,低的赛季是1998-99效力于湖人,只拿下11.2个篮板。最高的篮板赛季是1991-92效力于活塞,场均拿下18.7个篮板,其中6.4个前场篮板,12.3个后场篮板。罗德曼的特点是防守积极,擅于利用身体对抗,又很有头脑,可以有效激怒对方球员。这一点,肯定有人反驳,毕竟罗德曼很多情况下都是6犯离场,而且技术犯规也很多。可各位看官,罗德曼从来没有缺席过任何一场关键比赛,在关键比赛中,罗德曼精神异常集中,保护后场篮板。在防守端,罗德曼并不擅长盖帽,由于身高只有2.01米,职业生涯场均0.58个盖帽,最高的一个赛季也就只有0.93个盖帽。想想看,从30岁到38岁,篮板球场均15个,最后一个赛季,在达拉斯小牛(现在改名叫独行侠),12场比赛,场均14.2个篮板。将抢篮板发展成艺术都说投篮好看,就像一件艺术品。罗德曼将抢篮板这门技术活,也发展成为了艺术。在罗德曼面前,别人的篮板充其量叫拿篮板,捡篮板,只有罗德曼的篮板,才能叫抢篮板,抓篮板。曾经记者采访罗德曼,为他为什么篮板抢得多。罗德曼的回答是,赛后看比赛录像,他就研究对方球员的投篮轨迹,脑海中判断这球的不进弹出来的轨迹。他坚信,每个投篮都不进,他要抢下所有不进的篮板。除了抢篮板之外,罗德曼成名作,是平行地平线救球。舒展的身体,不顾个人安全,将球救回。说白了,就是一个篮板球要弹出界外了,要是放别人眼里,就算了,反正球权是自己球队的。到了罗德曼眼中,每一个篮板球,就是他的荣誉,可以自己不进球,但不能让篮板球溜走。球场内外,花边矛盾不断“大花虫”的爱称,可不是浪得虚名。场内,罗德曼心情不好就染头发,不是单纯的红色变黄色,黄色变绿色,而是各种颜色的混合体,那脑袋,看着就跟个花骨朵似的。罗德曼暴脾气,也不是人见人怕。为救一个篮板球,飞出场外,因为边线记者抢了篮板球下落轨迹,导致罗德曼没抢到篮板球,愤怒的他一脚踹向记者。这都不叫事。动不动就场上打个架,在场边看个报纸,缺席训练课。要不是有一手抢篮板的绝活,估计没有任何一支球队能受得了这样的“大花虫”。至于场外,现在闹的最凶的哈登,汤普森,在罗德曼眼前,都是小儿科。应该感谢卡戴珊家族成名比较晚,没有赶上“大花虫”巅峰期,以“大花虫”的功力,可以全歼卡戴珊家族。罗德曼的女友有麦当娜,卡门,就这两位人物,足以灭掉一切花边女友的气焰。更绝的是,罗德曼还能自己穿婚纱,和自己结婚。这在当时,神啊,这个男人太疯狂了。最近比较火爆的是,罗德曼的好朋友清单,新增朝鲜领袖,金正恩。先后4次出访朝鲜,创立篮球训练营,与金正恩称兄道弟。如此传奇的一生,“大花虫”罗德曼把一个市井长大,穷困潦倒,没有经历过良好教育的小男孩,演绎成了一部传奇。他,可敬,可笑,不是一个学习榜样,但他,活出了真正的自己。
罗德曼是NBA历史上有名的狂人,号称“大虫”,球场上叱诧风云,五个NBA总冠军,7届篮板王,荣誉很多。场下花边新闻缠身,又被称为“花大虫”。今天咱们就来盘点一下这位“花大虫”的黑历史。罗德曼有个悲惨的童年,三岁就被父亲抛弃,和母亲一直是在贫民窟里度过。当然恶劣的环境也养成了他很多不好的习惯。21岁时就因盗窃罪险些入狱。篮球生涯早期在活塞这个坏孩子军团中也是扮演着坏孩子的角色。一次在活塞和凯尔特人东部决赛中,活塞输给了当时伯德带领的绿军,赛后,罗德曼接受采访时的一段话,“你们就喜欢看白人修理黑人”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句话包含了对种族歧视的不满,也引起了人们抗议,当时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最近的白人警察违规执法很相似。罗德曼最有名的黑历史就是他的情史,自爆曾经和2000名女性有染。当然情史里最有名的还有属两个欧美的明星,麦当娜和卡门。罗德曼和麦当娜的故事也极富传奇性,一个是篮球界的巨星,身体劲爆;一个是欧美的歌坛巨星,超级偶像,两个人走到了一起。据说是因为当时麦当娜给罗德曼打了一个说自己想要个孩子,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了。不过好景不长半个多月之后就分道扬镳了,可能也是图个新鲜,新鲜期一过,各过各的生活,继续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罗德曼和卡门的婚姻也是非常有名的一段故事。两个人在一起就仅仅只维持了一个星期就分开了,据说是因为卡门战斗力太强罗德曼招架不住,不过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是是非非人云亦云,但是罗德曼这个“花大虫”的称号确实是实至名归,关于他的黑历史也确实存在,是NBA联盟里的传奇人物也是话题人物。以上看法,纯属娱乐,不喜勿喷!
在NBA赛场打架的人不少,但要是被称为高手也有标准,基本有3条标准:1.自身战斗力,2.脾气,3.战绩。 以下就是我对其中一些代表的分析:阿泰/慈世平 : 现在一想到打架就能想到阿泰,一说阿泰,奥本山宫事件,给哈登的那一大肘子,撞断乔丹肋骨,这三件事怕是最出名的。必须承认阿泰在场上的脾气真心有些差,脑子一热,二逼劲上来不好说会发生什么,所以在场上很多人忌惮他。但是阿泰其实算不上打架高手,奥本山事件被大本推出去N米连个屁都没有放,最后跑去打球迷了,所以,他只能算是替补。武圣杰克逊 : 大名也是如雷贯耳,当年奥本山事件老拳向球迷脸上砸去,横扫一面看台,在缠斗中不落下风;另外其实在奥本山事件中打人最多的是武圣并不是阿泰,但阿泰却领到了最重的处罚~大本 : 也是经常在球迷口中的打架高手了,我承认大本的战斗力绝对没有问题,纯肌肉男,推阿泰就是例子;但是大本本身并不是那种爱冲突的人,只是被逼急了就……奥克利 : 阿泰与大本在打架方面的师傅,本身也是个爱惹事的主,属于“铁牌打手”这个层面;讲义气,能打,敢打,但是遇上更厉害的就不行了,范甘迪抱大腿事件中,奥克利确实被莫宁好好修理了一顿。罗德曼 : 其实我更倾向于罗德曼属于那种比较坏,而不是打架高手的那种人。罗德曼敢挑事,不怂,一般性冲突也不落人后;但他主要还是那种挑事型,然后让对手抓狂,趁机让球队渔利的类型。兰比尔 : 这位仁兄的恶名是如雷贯耳,他属于那种加强版的罗德曼,更能挑事,更能若无其事地恶犯,更能打。但是兰比尔很会控制犯规,能用最小的代价得到最大的成果。里克马洪 : 可能部分人对这位仁兄了解并不算多,就用一句话总结他吧:坏孩子军团的打架核心,只是瞪一眼就能让人毛骨悚然,大小战役无数,和兰比尔一明一暗,甚至在退役当教练时也会和场上球员过过拳脚。拉里约翰逊 : 大妈是第一位真正把球场上的打架打成了拳击比赛的人,在范甘迪抱大腿事件中,虽然莫宁奋力还击但就是打不到大妈的要害部位,但是大妈能屡屡打中莫宁的脸,这是真正的会打而且能打的一位。巴克利 : 其他的事情暂且不说,巴克利在打架方面确实很厉害,他是很多“恶人”们的克星,连兰比尔,奥尼尔,罗德曼都对巴克利很头疼;抱伯德,打罗德曼,打兰比尔,抱摔奥尼尔等等,巴克利那股子二逼劲头上来是除了裁判和自己人以外都敢打,而且是不计后果地真打。至于奥尼尔,马龙等等其他一些球星,打架确实不是他们擅长的,或许是其他的一些恶劣行为与冲突让我们认为他们能打,其实并不是这样;在场外,这些打架高手或许就不行了,布拉德米勒曾经背对着躲过奥尼尔的一记重拳,罗德曼从朝鲜一趟回来被泰森一句话怼得秒怂,就算强如乔老爷也被泰森一句话怼到灰溜溜跑路,一拳超人华盛顿曾经毁了姚明恩师的职业生涯;所以,尽量还是不要去打架。所以我给的NBA最强打架阵容:首发阵容:巴克利,兰比尔,拉里约翰逊,里克马洪,大本;替补:罗德曼,武圣杰克逊,阿泰欢迎补充
朝鲜队球员 | ||
沈云真 |
全光益 | 韩成赫 |
张功哲 | 张成赫 | 徐景进 |
李相哲 |
金光一 | 徐贤旭 |
朴胜哲 |
李学才 |
郑一冠 |
朴贤日 |
李哲民 |
姜功哲 |
李勇哲 | 李光一 | 金勇光 |
朴光龙 | 李明国 | 王敏 |
卢学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