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被称为黄金一代,多名球员日后成名且涌现了艾弗森,科比,纳什,雷-阿伦等一众历史级的名人堂球员,可谓星光熠熠。这其中,艾弗森以1米83的身高成为了历史上最矮的状元,成就了一段属于小个子的神话。那么,为什么艾弗森能够从长人林立的参选新秀中脱颖而出成为万中无一的那个状元呢?个人认为是以下的原因1,艾弗森真的是强在代表乔治城大学在NCAA中AI打的是风生水起,虽然个子很矮,但他体现出来的顽强斗志和优异的技术,还有他无以伦比的身体素质,都是顶级水准。虽然身高较矮但是其他身体条件可以是变态,弹跳速度滞空爆发力都是历史罕见,早年他也是一位飞行员,1米8直接随便扣,在刚进NBA时也是劲爆扣篮也不少。2,手握状元签的76人正好缺后卫当时76人高层只有两个人选,就是艾弗森和马布里,榜眼位的坎比显然不是76人想要的类型。当年艾弗森和马布里他们两个确实不分伯仲,实力都很强,而76人最终选择艾弗森在日后看来,无疑是明智之选。3,对于高中生的观望态度说实话,科比的潜力在当时不少球队都应该是看在眼里的,至于科比一下子落到第13顺位跟当时球队都不愿意豪赌有关,而76人宁愿选择已经21岁算是高龄的AI想要的就是即战力,如此明面上更强的AI自然更得到球队的青睐。这一点与当下喜欢选择更年轻潜力值更高的方针明显不同。综上,NBA的球探也不是白瞎的,他们的综合数据分析还是挺靠谱的,虽然艾弗森个子矮但不可否认他身上的能力,强就是强。所以76人当时选择艾弗森也在情理之中了。
艾弗森是NBA历史上非常神奇的存在,在打法上,他是公认的独,生涯除了01年进入总决赛之外,基本上没有突破过季后赛首轮,和安东尼组成了黄金双枪后也连续在季后赛被吊打,在战绩上可以说是略显惨淡。但是即便生涯无冠,个人荣誉也仅有一个MVP和四个得分王可以拿出手,但是艾弗森在球迷心里的地位还是崇高无比,这是什么原因呢?艾弗森的打球观赏性强,引来无数模仿者1.83米的身高是艾弗森最大的缺陷,却也是他引来大票人气的特点,接近普通人的身高让很多球迷都可以去模仿艾弗森的打球,而艾弗森本身的球风也非常具有观赏性。在球场上,艾弗森就是那个飞舞的精灵,一系列晃花眼的Crossover人球迷感到这并不是篮球,而是球场上的艺术表演,艾弗森就是NBA世界里的舞者。同时,艾弗森这一招不仅好看也非常实用,NBA中很多球星都曾经在他的绝招下吃过亏,在他的巅峰时期,像麦迪、科比、卡特等天赋异禀的锋卫摇摆人都在和艾弗森的对决中吃过亏,站在球迷的角度,无疑会肾上腺素暴增。桀骜不驯,精神成为了球迷们的信仰艾弗森除了实力出众之外,他的个性也极大程度影响了当今时代,很多球迷认为他的行为就是潮流的代表,在面对强权和比他更强的球星时,不放弃的精神也感动了一代人。从刚出道的那年,艾弗森就在球场上敢于挑战篮球之神乔丹,连续的晃人之后,艾弗森找到了空档果断后仰投射,乔丹并没有及时反应过来,等到他防守到位,球早已顺利入网,这让很多球迷很欣赏各自不小,但是从不畏惧权威的内心。另外,前文提到的01年总决赛,面对联盟第一中锋奥尼尔,还有已经快步入巅峰期的“乔丹接班人”科比,艾弗森用自己天神下凡般的表现,狂砍48分,并且在洛杉矶带走了一场胜利。种种事迹,都令天生喜欢个人英雄主义的篮球迷们疯狂,于是艾弗森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历史地位节节升高,在前十得分后卫排行榜中也基本是前五的水平。艾弗森生涯场均26.7分,但是投篮命中率只有40.1%,他的生涯充满了各种肯定与否定,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即便没有总冠军,艾弗森也给篮球这项运动带来了不一样的内涵,在篮坛历史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人们想起艾弗森第一印象还是那个史上最矮的状元秀,1996年是一个超级大年,那年涌现的名人堂球员已经达到了4位,同时还有3位常规赛MVP得主,放到历史这样的选秀成绩都称得上优秀。为什么艾弗森能在90年代那个“得中锋者得天下”的年代里脱颖而出成为状元呢?如果用一句概括,大概是——他用自己全方位的优秀弥补了身高的不足。183公分确实在NBA算是矮的,而且实际身高他可能还不到,很多人说他的真实身高应该是在178公分左右,但他却成为了那个众星闪耀的1996年NBA最亮丽的星辰。身体优势:除了身高都是天赋这个身高应该怎么打球呢?其实微笑刺客也不高,当年艾弗森的模板就是以赛亚·托马斯,但托马斯基本不会在比赛里扣篮,他会带着柔和的手感往里冲,面对内线的防守选择拉杆变线或者急停跳投,外线他可以作为稳定的三分球投手,当时的小个子基本都是这样的打球的。但艾弗森不是,原地弹跳高度102cm,助跑弹跳高度114cm,这意味着他在比赛中可以暴扣,百米冲刺可达10秒13,这意味着他可以通过启动一步过掉对手,所以造就了艾弗森的球风疾如风、烈如火。1992年,艾弗森率队夺的弗吉尼亚洲3A级橄榄球洲冠军,并获得最有价值球员,他的身体条件打橄榄球也绰绰有余,能跑能跳的矮个子,内特·罗宾逊也是那样的球员,但他为什么不能成为艾弗森呢?更重要的原因是艾弗森的身体素质比他更变态,14年职业生涯914场比赛,赛季平均65场,而场均上场时间41.1分钟,在整个NBA的历史里排名第四。如此变态的体格支撑起他成为NBA之光。战绩优势:大学时期数据和成绩都极为出色在注重的团队篮球的NCAA要取得高分其实并不容易,除非是那种一个人的球队,当年北卡的乔丹到大三场均得分也只有17分,而名校乔治城大学的艾弗森,大学两年场均24分,单赛季他曾单赛季砍下926分和贡献124次抢断,都创造了乔治城大学的队史记录。比赛中他可以利用速度快速抢断,然后一条龙过掉全场暴扣快攻得分,他用这样的一次次引爆球场,1996年他帮助球队拿到了分区常规赛头名,也帮助球队打入了NCAA八强。这样的成绩足以让更多的注意到这个小个子,他的得分与抢断几乎是那批球员的第一档次。技术优势:天生的脚踝终结者“他是一位极其特别的球员,他不算是一个真正的控卫,更像是一个又能串联球队又能得分的以赛亚·托马斯,而且他有能力成为NBA历史控卫当中的佼佼者。”他不是双能卫的开篇,但却把这个位置发展到顶峰,后面这种能组织又能助攻的球员总免不了和艾弗森作比较,可以说,他已经树立了一个标杆在那里。熟悉2K游戏的人一定听过一个词叫脚踝终结者,这个名词解释在百科里封面的配图就是艾弗森,可以说他和脚踝终结者的关系就像,艾弗森与双能卫的关系一样被绑定了,他的crossover快速过人已经成为个人的一个标签,当年能晃倒巅峰期乔丹,能把直接硬碰硬科比,能晃过四大中锋,艾弗森的技术成了当年学习篮球的普通人的最爱。其实后来和他打法相似的还有一个状元德里克·罗斯,但受伤后爆发力大不如前,而艾弗森则用这样的技术一直打了14年。精神优势:争强好胜的领导者当年的76人手握状元签,他们想找一位外线球员和斯塔克豪斯搭档,能得分、能助攻、能预判的艾弗森自然成为目标,可当年他还有一个对手——佐治亚理工大学大一新生马布里。一样的华丽球风,一样的身体出色,一样的能得分也能助攻,两人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但76人为什么选了艾弗森呢?当年费城76人两人都试训过,一次赛后的面试,球队的高层几乎都来了,76人管理层曾问艾弗森:“你最欣赏的控卫是谁?”,艾弗森答道:“加里·佩顿。”,至于理由他说佩顿是那种有人在他面前得分,他一定会还以颜色的球员,艾弗森欣赏他的斗志和顽强。当时其他人问他:“你认为一个控球后卫,在对方得分立刻回敬一球是最明智的选择吗?”艾弗森有点错愕,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答错了,但时任球队老板的帕特·克罗斯却说:“就是他了。”克罗斯看到了这个小个子身上的领袖气质和胜负欲,那是玩世不恭的马布里所不具备的。新秀赛季,艾弗森场均23.5分4.1篮板7.5助攻2.07次抢断,这样华丽的数据已经是明星球员的水平,在后来他成了很多身高普通的少年们心中的偶像,他的过人,他的灌篮,他的坚韧,他是很多人心中篮球的启蒙和答案,20年前有多少少年在美国的街头篮球场,在中国学校的操场、在欧洲自家的后院学着他的动作,他给身高普通的篮球爱好者以憧憬和梦想,他的3号成了一个时代的符号,至今人们提起3号球衣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依然是艾伦·艾弗森。2001年的总决赛面对巅峰OK领衔的湖人尽管球队失利,场均35.6分,他以一人对抗紫金湖人,那个赛季他还是常规赛MVP。整个职业生涯,艾弗森获得过1个常规赛MVP,4次得分王,11次入选全明星,2次获得全明星MVP,总得分历史第7……一个小个子的顶峰在哪里就看艾弗森,他是费城之子,当年他重回费城亲吻球队地板LOGO的场景不知感动了多少人。身体素质方面,艾弗森能跑能跳,他的打法其实很伤身体,但他却能坚持14年,拥有不俗的身体条件;战绩数据方面,艾弗森两年大学都是绝对主力,并且一次次改写校队历史,拥有出色的带队能力;技术方面,他的爆发力和过人成了NBA的经典,他的技术成了当时NBA的标签;精神心理方面,他是绝对的王牌球员,在场上拼劲十足,拥有成为球队领袖的潜力……正是这些因素让费城76人忽略了他的身高,因为他已经足够优秀。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报道,报道的采访内容是对现如今NBA中的球星及球员的评价。其中有科比这嚒一句话至今记忆犹新,他说:你们现在这些球员动不动就向裁判抱怨,有了一点成绩就了不得,争论最佳后卫人选,你们压根不知道巅峰时期的艾弗森有多强有多快,你们不会懂也懂不了。还是脚踏实地的好好挥洒汗水吧。
诚谢邀请!1996年选秀被称之为“96黄金一代”,这一届新秀中成长出非常多的巨星和球星,乐透秀几乎都打了出来,甚至是有一些二轮秀也打出了精彩的职业生涯。艾弗森,坎比,拉希姆,马布里,雷-阿伦,安托万-沃克,基特尔斯,丹皮尔,科比,佩贾,纳什,小奥尼尔,大Z,费舍尔,这些名字是不是都很熟悉?正如题主所问,为什么是1米83的艾弗森拿到了状元,而不是其他人?1981年,达拉斯小牛首轮第一顺位选中了后卫马克-阿吉雷,之后的14个赛季,手握状元签的球队都选择了内线球员,其中只有1994年雄鹿选中的格伦-罗宾逊是小前锋。所以,当1996年费城76人选中艾弗森的时候,足以证明了艾弗森的强大。高中时期的艾弗森就展现出惊人的天赋。他开始是一个橄榄球运动员,还当选过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赛“最有价值球员”。1992-93赛季,他场均得31.6分8.7篮板9.2助攻。即便因为寻衅滋事入狱4个月,可还是被乔治城大学选中。他在大学遇到了好教练约翰-汤普森,艾弗森如鱼得水。第二个赛季就可以贡献场均25分4.7助攻3.3抢断,他是超级得分手。费城76人在95-96赛季交易得到1990年的状元科尔曼,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1场比赛,球队得分后卫线上有北卡超级后卫杰里-斯塔克豪斯,所以76人是需要一个纯正的控球后卫,和斯塔克豪斯组成超级后场的。当然,坎比如果没有伤病隐患,还可以得分的话,费城会毫不犹豫选择他,毕竟他在大学包揽了很多大奖。费城也有过犹豫。最终他们觉得马布里的性格有些自私,他们更喜欢斗志和求胜欲更强的艾弗森,于是他们就在第一顺位得到了艾弗森。就历史地位来说,96黄金一代中,可以和艾弗森相比的,只有科比。他既有个人数据,也有总冠军荣誉。雷-阿伦的三分球记录,总冠军,也帮助他成为96一代的佼佼者。史蒂夫-纳什,最终也成为NBA历史前十的控卫。只是,就如同费城老板的原话,即便是现在让他重新选择,他还是会选择艾弗森作为状元。以上,就是小七的作答。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