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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足球比赛术语中的"点球”即“十二码”双方在比赛中进攻方进入禁区内被防守方以有身体接触的拦截、拉曳、拼抢且触球在后而令进攻方球员倒地的行为,均属犯规,裁判可单判点球,视犯规动作大小、或可双判点球加红牌,如果本次犯规之前已有黃牌在身的,记录叠加,且即时离场,不得继续参与比赛,不得退坐替补席,这通常是联赛的点球,另一点球就是在杯赛中90分钟内双方打平、且加时30分钟也分不出胜负,这时候的点球叫十二码决胜,这种点球的制度与联賽场上判罚点球的制度有所不同,联赛的点球当射球人射出后球碰到对方的门将或门框而反弹的、可以补射,杯赛的点球决胜当球射出后不入门线以内的不许补射,但当球碰到门框后弹在门将身上折射入网的算入球有效
点球:1.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2.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 3.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禁区内间接任意球判罚情况:(一)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允许守门员行走的“四步”可连续使用或分开使用,但应累计计算。当守门员以一脚为轴,另一脚前后移动,不算作走步,有时守门员快速跑动中跳起接球,落地后为了保持身体平衡而向后或向前走了几步,不应计算在四步之内。 (四步规定五大联赛已经取消。只保留在非正规的比赛当中。)(二)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即为进入比赛状态,这种情况不论出现在行走四步之前、之中或之后,只有当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之后,该守门员方可再次用手触球,否则应判“第二次用手触球”犯规,但不包括守门员扑、接球时手触球后无意脱手,球着地后,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三)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是不允许的,但这不包括同队队员由于没有掌握好技术动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门员处;也不包括同队队员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部位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例如,队员用脚将球挑起后再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或队员用脚将球挑给同队另一队员将球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不管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还要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这个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地点不是在守门的触球地点,也不是警告守门员,而是判将球挑走的队员犯规并警告该队员。(四)守门员不能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五)守门员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5~6秒,应判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出,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六)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七)阻挡对方队员。 这是指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对方队员行动的犯规。(八)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是指守门员持球后准备用手抛发球,或手抛起用脚踢发球,或在规定的时间及步数内拍几下球再发出的过程中,对方队员上前阻碍干扰守门员的上述动作,致使拖延了球进入比赛状态的时间。(九)比赛中还可能存在《足球竞赛规则》第十四章未提及的犯规情况,如果裁判员对此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则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例如,某队员趴在场地上,将球压在身下,自己不踢球也不让他人踢球,应被警告,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队在本方禁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犯规时,被判罚点球,应执行罚球点球。足球比赛中点球判罚规则:1、足球放定在罚球点上,罚球点距离球门线12码,约11米;2、防守方守门员,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3、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比赛场地内的罚球区外;4、防守方在禁区内对进攻方犯规,并出现死球情况;5、防守方在禁区内故意手拿球。
点钱也被称为12码球,只是因为罚球点距离球门只有12码。点球的规则是1892年确定的,当时防守队员为阻止对手禁区内射门,常采取粗略手段。一次苏格兰足球队和伦敦足球队对阵是,两队队员行为都很粗鲁,以至于拳脚相加,比赛提到最后竟有6人受伤。至此以后由于观众舆论的压力和裁判们的努力,罚点球的规则便从此定下。